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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声明
2017-06-13 17:09:00


    近期,我们发现有不法分子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内场所或在网络上假冒我校名义发布违法、虚假的招生广告(相关网站附后),严重扰乱了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正常的招生秩序。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保障报考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一、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报名咨询地址
    
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校内唯一咨询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一楼学历教育部。凡在校内其它场所开展招生宣传的机构,不是我校授权的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办学单位。我校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学校地址见我校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二、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报名咨询网站
    
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唯一咨询网站: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zjy.ccnu.edu.cn/)。凡其他以华中师范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的网站均非官方网站。
     三、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的缴费及学习方式
    
我校目前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分为成人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种类型,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我校不允许任何机构收取网络教育学生的学费,报读网络教育的学生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通过网银方式直接向我校交纳学费。我校已暂停湖北省内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只有与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联合举办专本衔接教育一种形式,学生均为普通高职高专学校的在校生,学习地点也均在其就读的学校内,学费向在读学校缴纳。我校目前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成人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助学班.
   
四、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为:
   
027-67867239(成人教育)67861053(网络教育)6786724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它校内电话号码和以 “400”开头的电话,均为虚假招生宣传电话。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根据以上声明认真识别,切勿上当受骗。国家和学校对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教学管理、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社会上出现的类似“零起点”、“包过”、“轻松毕业”等招生广告均为虚假宣传。如发现类似的违法诈骗行为请及时向我校反映,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华中师范大学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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