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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2017-03-24 14:17: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持续发展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2. 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3.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各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选拔条件

1.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 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 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57)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选拔办法

1. 评审、推荐办法:学校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继续重点支持依托教学、科研项目及课题进行选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 报名流程: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形成《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

申请人须在2017年3月30日前将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与结合在研项目或课题认真拟定出国研修计划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项目名+学院+姓名)请发至邮箱wendyandsky@126.com)。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在2017年4月1日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研修计划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做为遴选的重要参考。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须于2017年4月1日-4月15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758)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

录取结果于5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3. 网上报名及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请务必认真检查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申请留学身份”一栏请各位老师依自身情况选填“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受理机构”一栏请统一填写为“华中师范大学”),一旦正式提交后不得再修改填报内容。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表》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申请人保证”一栏需本人签字。申请人须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

四、几点说明

(一)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持续发展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学校对入选者实行协议管理,根据协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体现为“五个一”:提交一份国内研修总结报告及研修学校鉴定材料、确定一个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联系一个长期合作导师、完成一篇高水平论文(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或相当于重点核心期刊论文)、做一次高质量学术讲座”。

(二)本项目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予以变更。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三)有关此项目的详细信息请查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756

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027-67861299

E-Mail : wendyandsky@126.com

地址:西区国际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群号:2363740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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